关于给予邹某某等5位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2022年3月12日至3月23日期间,电信19-2邹某某、自动化S20-2徐某某、电信20-3贾某某、电自20-1柏某某、新能源S20-2盛某某未经请假与审批,私自离校外出,违反了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规定,产生一定安全隐患,对疫情防控造成不良影响。经过批评教育,以上同学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为严肃校纪,教育全院员工,根据《金年会金字招牌至上网站员工违纪处分规定》和《金年会金字招牌至上网站关于再次严明员工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通知》的解释,经研究,决定给予邹某某等5位同学通报批评。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金年会金字招牌至上网站党委
202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