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蓝某强等4位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2022年4月2日至4月6日期间,智能电网20-2蓝某强、蔡某峰、戴某涛、程某龙未如实办理请假与审批手续,私自离校外出,违反了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规定,产生一定安全隐患,对疫情防控造成不良影响。经过批评教育,以上同学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为严肃校纪,教育全院员工,根据《金年会金字招牌至上网站员工违纪处分规定》和《金年会金字招牌至上网站关于再次严明员工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通知》的解释,经研究,决定给予蓝某强等4位同学通报批评。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金年会金字招牌至上网站党委
2022-4-7